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全市人防财务管理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河人防办字〔2019〕2号)

2019/01/24 5.9k 阅读 341 点赞

各县(区)人防办: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人防财务管理,确保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财务管理自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抽查对象及范围

    1.检查对象:各县(区)人防部门。

    2.检查范围:自启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及固定资产管理、处置等情况。

    二、自查的主要内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基本情况;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使用支出是否合法合规;

    3.人防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使用、清查、处置等是否合相关规定。

    三、自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不走过场。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财务管理自查抽查工作,对本单位自使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来的所有支出,全面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

    2.发现问题、彻底整改。对位自查结果如实填上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主动纠正,全面整改。

    3.完善制度、形成常态。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并逐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立即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认真撰写自查书面报告及填写各项附表(见附件)。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拟整改的措施和结果、需要健全的制度等,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纸质自查报告及附表报送至河池市人防办秘书科。市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县(区)进行抽查核试验,具体抽查时间和对象另行通知。

    附件: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3.人民防空经费固定资产情况盘点表;

          4.人民防空经费固定资产处置情况表.

                                        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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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