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金城江区政府机关大院第11栋危旧房改造项目施工许可信息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我局批准了金城江区政府机关大院第11栋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施工许可,现将批准的施工许可信息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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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金城江区政府机关大院第11栋危旧房改造项目 |
证书编号 |
451201201812120201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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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证日期 |
2018/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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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3号 |
合同价 |
1567.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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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10707.96平方米 |
合同工期 |
4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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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本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本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发证机关 |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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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广西土木勘察检测治理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蒙庆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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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广西南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覃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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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潘文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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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广西方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张新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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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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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信息 |
联系电话:0778—2285571,2305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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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邮政编码:5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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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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