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及五届河池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2023年“五一”节前廉政提醒暨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覃铭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冠宜主持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共河池市纪委检查委员会关于五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的通报》《中共河池市纪委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享乐奢靡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

覃铭会上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级各部门各地各校要压实党组织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要严明纪律红线,做好“七个严禁”,一是严禁公款旅游,以培训、考察、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的名义或“吃空函”“一函多餐”等形式变相公款旅游;二是严禁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名贵特产、高档烟酒茶、消费卡(劵)、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及接收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等活动安排;三是严禁巧立名目、套取资金或通过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防、补贴、奖金、实物;四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大吃大喝,搞“一桌餐”“吃老板”,组织和参加以老乡、校友等名义发起的背后潜藏利益勾兑、团团伙伙问题的饭局及其他餐饮浪费行为;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套现消费,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六是严禁讲排场、搞攀比,借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以及纵酒酗酒、酒驾醉驾等行为;七是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等行为。

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纠树并举,全市教育系统要以 “五一”劳动节节点为契机,全面深化清廉学校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勤俭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风尚,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市直属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领导、校长(园长)参加会议。

编辑丨韦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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