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教督委办〔2021〕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精神,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调查,现将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
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
四、调查方式
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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