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1号),认定凤山县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此次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共有208个,其中广西4个,凤山县是广西第一批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也是我市第一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
2012年3月,凤山县人民政府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编3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是我市第一个独立设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的县。2013年经过严格遴选,凤山县人民政府任命4名专职督学,聘请了36名兼职督学,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督学队伍、创新工作方式、创建先进典型等举措,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2015年10月,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估标准,对凤山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进行市级督导复核,经过复核,凤山县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的各项指标都达到了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同年10月报请自治区申请评估认定。2017年12月5日至6日国家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实地核查认定组就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进行实地核查工作。
凤山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的成功,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为下一步我市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起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