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河池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4/14 1.6w 阅读 314 点赞

为做好2026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河池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河池市户籍社会人员;

(二)持有河池市辖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河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河池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负责。

(三)河池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事宜由河池学院另行通知。

三、各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一)认定网报时间安排:

上半年: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

下半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二)认定机构工作安排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户籍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河池市辖区内,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详情请点击:河池市教育局2026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申请人户籍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下发的公告为准,联系电话及公告详情请点击:(链接待补充)

1.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2.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宜州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5.天峨县教育局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6.南丹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7.东兰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8.凤山县教育局关于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9.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10.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11.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广西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广西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三)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