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河池市教育局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河池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河池市教育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基础教育科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1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公办学校教育项目收费清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154号) | 决策启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1年3月底前 |
2 | 《河池市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 教师工作科 |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办发〔2019〕125 号) | 决策启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1年3月底前 |
3 | 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35号) | 决策启动、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1月底前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