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情况
一、学前:免保教费,1500元.人/年(桂教规范〔2016〕8号)
二、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人/年 (桂财教〔2013〕153号)
三、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人/年 (桂财教〔2013〕154号)
四、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学费、课本费、住宿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按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学校2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18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2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8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20元。
2.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按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学校2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9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1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2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80元。(桂教规范〔2016〕8号)
3.国家助学金 3500元.人/年
五、中职学校:免学费
1.市直属每生每年2000元。
2.县(区)属每生每年1500元。(桂财教〔2014〕232号)
3.国家助学金 2000元.人/年 (桂财教〔2016〕166号)
六、大学新生:大学新生路费
一次性:区内高校500元/人;区外高校1000元/人。
七、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最高8000元.人/年(具体情况:每年大学学费+住宿费=贷款金额,但每年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
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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