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在罗城、环江、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等7个国家试点县和1个地方试点县(金城江区)组织实施,按在校期间每生每天补助4.00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19年第一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已到位18959万元,目前已开支11349万多元,为28.15万多人(其中国家试点县26.25万多人,地方试点县1.89万多人)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按要求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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