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第三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2022年重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803号)精神,经各县(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复核,初步拟定我市第三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评估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至10月9日,请你们在本单位及所辖幼儿园一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池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人及电话:山洁,2107155。
邮编:547000,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441号303室。
附件:河池市第三批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新评估认定名单
河池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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