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师先进典型,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一批2022年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和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河池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在岗教师,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正在河池市开展支教的教师,热心捐资助学的社会人士。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2.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和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六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或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奖励。
4.学前教育、中小学教师评选专项条件: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近五年来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教研论文,或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举办的)一次以上论文评比奖项;或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举办的)一次以上教师技能比赛奖励;或近五年来主持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结题。中小学教师近五年在年度期末考试、河池市小学学情教情调研检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考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5.中高等职业教师评选专项条件: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近五年来在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1次以上,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比赛获奖1次以上,或参加广西教学能力比赛获奖1次以上,或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并结题,或参与教学研究项目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次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教材编写并出版。
(二)优秀班主任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2.担任班主任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所带班级近几年2次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者获得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1次。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六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或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奖励。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2.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副校长)、园长(副园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或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近3年来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出现严重违反师德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公、民办幼儿园)领导不能参加评选。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六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荣誉或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奖励。
(四)优秀支教教师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2.积极开展支教工作,热心为教育、学校、学生服务。
(五)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表现好,对教育有特殊贡献的社会人士。
三、通报表扬人数
拟通报表扬总人数为495人,其中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300人、优秀班主任100人、优秀教育工作者50人、优秀支教教师30人和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15人。
四、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区)、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评选推荐工作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实绩作为衡量重要标准,近5年来,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推荐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市、县(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出具推荐人选廉政鉴定意见;征求市、县(区)公安部门的意见,出具推荐人选有无犯罪记录鉴定意见。以上两项鉴定意见由推荐人选所辖县(区)教育局统一出具,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的两项鉴定意见由市教育局统一出具。学校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出具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推荐。
按照评选条件,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县(区)所属学校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基层审核推荐(8月24日前完成)。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所属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人选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按市级分配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市教育局审批(8月28日前完成)。
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市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河池市教育局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表扬人选。将拟表扬人选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扬名单。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河池市教育局成立通报表扬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班华任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文德生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胤锋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 铭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韦冠宜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添耀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总督学
成员: 骆保伶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唐炳焕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
韦盛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冯 斌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覃泽耀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人、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由唐炳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要参照市教育局的做法,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八、材料上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要求整理材料,于2022 年 8 月24日前报送至评选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及推荐人选个人的电子版材料需按照电子版材料整理要求整理上报(见附件5)。其中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将整理的电子版材料按整理要求存入一个新U盘,上报市教育局评选办公室。
(三)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人选个人的纸质版材料需按照纸质版材料整理要求整理上报(见附件6)。
九、联系方式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于 2022 年 8 月20日前,填写《 2022年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评选表扬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7)报送市教育局评选办公室(电子邮箱:hcjysfk@163.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河池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唐炳焕,联系电话:0778-2109325;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41号河池市教育局。
附件:1.2022年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
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推荐人选简明表
3.2022年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推荐人选一览表
4.2022年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推荐表
5.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整理要求
6.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整理要求
7. 2022年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
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优秀捐资助学社会人士评选表扬工作联系
人信息表
河池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