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幼儿园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9〕177号)精神,我市将遴选7名幼儿园教师参评广西幼儿园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为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详见附件3
三、遴选办法和程序
(一)遴选办法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按照公平、公正、自下而上、逐级遴选的原则,各推荐1名幼儿园教师参加市级评选,河池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申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产生培养人选通过河池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遴选程序
详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按照工作要求,依据文件规定的遴选条件,规范遴选程序,确保遴选工作科学、公平、公正。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标准要求,遴选推荐人选。
(三)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请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件等所有材料报送河池市教师培训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林萍,电话:18977886669,电子邮箱:hcsjspx@163.com,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12号。
附件:1.广西幼儿园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2.广西幼儿园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幼儿 园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9〕177号)
河池市教育局
2019年6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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