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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文件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23 1.2w 阅读 57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14号)精神,河池市教育局制定了《河池市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

河池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

河池市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资助育人理念,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在受助学生当中大力开展“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的资助育人教育,同时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更好地顺利实施,完成河池市人民政府2019年教育惠民工程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河池市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0日—5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段学校(幼儿园)。

四、宣传内容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五)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政策;

(八)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

五、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河池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见附件3-5),装订成册并分别发给所属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全市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各学校按每校1套把自治区教育厅发下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张贴在校内宣传栏醒目位置。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海报1套在全市各幼儿园内醒目位置张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市各农村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市各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市各初中学校和中职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全市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在全市各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在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

(三)开展资助征文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获得资助的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的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演讲比赛。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的演讲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返回生源中学宣讲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高校组织所有受助国家奖学金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动员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的情况,彻底消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同时介绍自己的大学生活和校史、校情、校风,提高他们的发展目标和成长期望。通过把自己的发展进步、成长感悟分享给学弟学妹们听,切实发挥好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积极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返校宣传创造条件。

(六)开展雨露计划专项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中,各地、各学校配合当地扶贫部门开展雨露计划“三个一”专项宣传活动,即“一是各初中、高中学校将毕业班学生名单提供给县(区)扶贫部门,查找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扶贫部门到每所学校召开一场扶贫政策宣讲会,讲解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政策;二是到各级中学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发放一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三是每所中学张贴一张扶贫政策宣传版报,从源头上开展宣传”。专项宣传活动中涉及宣传材料由各级扶贫部门提供,各学校负责发放和张贴。

(七)开展印制“两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两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两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八)开展“服务惠民,宜居乡村”的宣传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桂办发〔2016〕60号)要求,以教育助学“一个都不能少”为目标,在农村地区做好教育助学服务工作的宣传,由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印制基础教育阶段和贫困生上大学有关资助项目宣传海报,张贴到辖区内每一个村委会。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思路,综合运用当地媒体、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简报、宣传栏、标语等阵地和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23日至4月30日)。召开工作会议,布置启动“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月” 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5月1日至5月25日)。

1.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一是确保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当地出台的一些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幼儿园),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好“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主题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

2.中等职业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主题征文和演讲活动。三是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雨露计划”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3.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认真做好“感恩祖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主题征文和演讲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4.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积极配合各级教育、扶贫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5.小学(含教学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6.幼儿园。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三)调研总结阶段(2019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为确保宣传活动有效进行,届时河池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宣传活动现场进行调研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是我市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为了便于活动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河池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县(区)各学校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传栏和专版等方法,将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优秀受助学生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在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应及时将工作亮点信息上报河池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结束后,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四)及时报送材料。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将有关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于2019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河池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csxszzbgs@163.com。报送材料应真实可靠,有根有据,实事求是。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海英,电话:2115015。

附件: 1.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学前幼儿免保教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5.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6.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网络传输)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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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