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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教发[2018]339号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确认都安瑶族自治县幼儿园、都安瑶族自治县文化幼儿园为河池市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2018/12/28 1.3w 阅读 194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池市示范幼儿园、示范乡镇(街道)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的通知》(河教发[2016]323号),河池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分别于2018年12月23至26日对都安瑶族自治县幼儿园、都安瑶族自治县文化幼儿园进行市级示范园评估验收。根据评估验收组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确认都安瑶族自治县幼儿园、都安瑶族自治县文化幼儿园为河池市示范幼儿园。

希望获得河池市示范幼儿园的都安瑶族自治县幼儿园、都安瑶族自治县文化幼儿园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家园共育,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示范幼儿园的动态监管,确保其继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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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