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院(所、办、中心):
经市教育局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5日
2018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
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和2018年自治区教育厅、中共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绩效管理的总体工作部署及《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2018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绩发〔2018〕5号)、《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市直和驻河池中区直单位2018年度职能工作指标评(扣)分细则〉的通知》(河绩办发〔2018〕44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对河池市电化教育站和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的绩效考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战略部署和河池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1234”总体工作思路,以开展“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为抓手,继续聚焦加快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求真务实导向、改革创新导向、人民满意导向,推动河池市电化教育站和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全面履职,压实责任,稳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实验装备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教育局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见效,为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
(一)考评主体。
在中共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指导下,由河池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河池市教育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绩效办)具体牵头,河池市教育局有关科(室)站(办、院、所、中心)以及各类评议评价主体共同参与和实施。
(二)考评对象。
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三、考评内容
从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两个维度开展考评。
指标考核。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到市电教站、装备中心为具体的考核相关指标,按指标的重要性和完成的难易程度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形成“两站(中心)”2018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两站(中心)”指标细化分为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等2项一级指标共100分。
年度目标和考评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调整的,由被考评对象提出调整申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绩效办,再报市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审定。
四、考评周期和程序
(一)考评周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考评程序。
1.制定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2018年9月,根据河池市2018年度绩效考评市直部门指标体系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本局的重大工作部署,对年度目标责任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具体考核指标、指标权重、评估标准。经过审核、反馈、确认等环节,形成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报局领导班子审定后印发执行。
2.组织实施和督查核验。2018年度考评方案和指标体系印发后,“两站(中心)”要按照工作要求,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被考评对象对照考评标准加强自我监督检查,确保年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开展年终考评。
1.自评。2018年底,被考评对象根据年度目标责任,逐项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评,整理归档台帐资料,自评材料(表)于2019年1月16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绩效办。
2.指标考核。2019年2月,在市绩效办的领导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绩效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核验工作组,对两站(中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和年终核验。
3.汇总审定和上报考评结果。局绩效办收集整理考评核验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及分析。
五、等次划分和结果运用
(一)等次划分。
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考评等次划分和结果运用由河池市绩效办、河池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1.河池市教育局层面。
河池市教育局将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年度考评情况上报河池市绩效办评审。
2.河池市绩效办层面。
河池市教育局把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年度考评等次划分情况上报河池市绩效办,由河池市绩效办评审划分等次和结果。
(二)绩效加、扣分规定(暂行)。
1.承担自治区、河池市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奖励加分。
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独立承担或为河池市教育局承担(含牵头和配合河池市教育局其他科室承担)自治区、河池市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含共性工作指标中的单位自身建设指标)的,按单位所承担的指标任务项数(以三级指标项数计)给予加分,每项(指标个数)加2分;承担的自治区、河池市绩效考评所有指标(含独立承担、牵头承担和配合河池市教育局其他科室承担指标)年终考评均获得满分的,再按单位所承担的每项指标任务项数(指标个数)加2分。
2.评比表彰加分。
(1)“两站(中心)”负责的单项工作获国家、省(自治区)、市(厅)级和市直党政部门表彰奖励的,站(中心)分别加4、3、2、1分;
(2)“两站(中心)”负责组织举办全区性重大活动的,站(中心)加2分;
(3)“两站(中心)”负责的业务工作为河池市教育局争得荣誉称号(表彰、表扬)且提供给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作为河池市教育局2018年向河池市绩效办争取加分事项(项目)的,每项次给站(中心)加2分。
3.扣分规定。
2018年内,“两站(中心)”所负责的工作被通报批评的,按国家、省(自治区)、市(厅)和市直党政部门通报,分别扣站(中心)4、3、2、1分;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申请加、扣分程序。
1.所有加分项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提出申请,并负责举证。
2.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共同获得加分的,由牵头的单位和配合的单位协商后共同申报,然后按实际承担情况分配加分。
3.有扣分情形的,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要如实申报(见附件4)。不如实申报而由河池市教育局和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发现并提出的或由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商请河池市教育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等科室提供的,且无客观理由的,加倍扣分。
4.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加分项目时间区间及条件: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印发的正式文件认定的时间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有效佐证材料认定的时间为准。如荣誉表彰奖励加分以单位获得荣誉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和相关获奖牌匾、荣誉证书为佐证依据;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干部职工个人获得荣誉表彰奖励的不作为单位加分事项(依据)。
5.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不主动申报的,不予加分;不按时间节点要求向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提出申请加分的单位认定为放弃申请加分。
6.有加分事项的,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须于2019年1月16日前,向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提交加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各单位请自行将附件3转换成Excel电子表格格式,同步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jxkpb2810@126.com;联系人:廖 华,电话:2116036,18107885536,13768284510)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
经验推介、典型发言、组织举办全区性重大活动和立功受奖等一律凭原始资料予以申请加分;2019年1月16日前“两站(中心)”在上报自评考核材料时,将站(中心)经验推介材料、典型发言材料(同时提供有关会议议程、通知等证明材料)、立功受奖奖状复印件一并报市教育局绩效办作为加分依据。
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依照加分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然后将评审初步结果报河池市教育局领导审批。河池市教育局绩效办将加分结果与“两站(中心)”2018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评分情况一并进行反馈。
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的,执行其中最高级别的加分标准,不重复计分,“两站(中心)”2018年度绩效考评各项获奖加分总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四)结果运用。
1.结果通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以中共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文件在全市一定范围通报。
2.干部使用。考评结果抄送河池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河池市教育局,作为对“两站(中心)”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价、选人用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物质奖励。以河池市绩效办评定的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年度考评等次和结果为最后结果,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考评等次为一、二、三等的,河池市人民政府给予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相应的奖励;评为不合格的,不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河池市人民政府、河池市绩效办另行规定,奖励下拨到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后,“两站(中心)”可以制定二次分配方案和执行二次分配。
4.问责问效。在落实自治区、河池市指标过程中,因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和履行职责不力,或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指标被扣分的,按照《河池市绩效考评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河绩发〔2018〕4号)和《河池市绩效考评工作问责方案》进行问责。
附件:1.2018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绩效指标考核评(扣)分细则
2.2018年度河池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指标考核评(扣)分细则
3.2018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加分项目申请表(样表)
4.2018年度河池市电化教育站、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绩效考评减分项目申报表(样表)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 送:河池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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