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
为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广西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8〕3号)精神,决定举办广西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选拔赛暨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艺术展演活动的贯彻落实与顺利开展,成立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负责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毅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文德生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联克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立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法林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市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韦冠宜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孙斌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覃泽耀 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人、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伍宁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项目办主任
唐炳焕 市教育局师范科科长
黎敏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艺术专干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展演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孙斌担任,成员由局办、基教科、职成科、师范科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展演活动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把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1)上报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铎,电话:2109737,邮箱:hcjyjjjk@163.com。
四、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村学校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五、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二)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四)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六、对象和分组
(一) 对象
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1.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校、教研科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美育的相关人员。
(二) 分组
1.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2.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不分组别。
七、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8年3月至6月)为各县(区)和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2018年7月至8月)为全市集中选拔阶段。
在各县(区)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将组织开展全市艺术表演节目(中学组)、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推荐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市直高中阶段学校要举办校级艺术展演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将评选出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视频光盘)、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能充分体现工作坊的图片3-5张)、艺术作品(原稿及作品照片电子版)、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纸质版和电子版)及相关报名表,以及本地(校)开展艺术展演活动的工作总结(另附相关活动照片3-5张,并在图片下方配简要文字说明),于2018年8月20日前邮寄(报送)市第六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不参加展演评选活动。
2018年8月,市展演活动组委会将选送优秀节目、艺术作品和优秀案例参加全区展演评比。
(三)第三阶段(2018年10月)为全区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我市将组织优秀作品,参加在梧州市举办的广西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展演。
- 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等奖项。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市级优秀组织奖由市第六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县(区)和学校开展本地本校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自治区优秀组织奖由市组委会按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20%比例,推荐上报广西第六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和优秀创作奖。
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均设一、二、三等奖,艺术表演类节目另设优秀创作奖(即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一等奖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
3.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类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艺术作品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均获指导教师奖,(每个艺术表演类节目和工作坊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每件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仅限1名)。
九、组织管理
(一)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地各校要引导学校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宣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1.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3.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4.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市(校)报送数量表
5.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名表
6.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名表
7.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8.河池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9.艺术作品标签
10.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
11.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联系名册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要求(统一以光盘形式报送)
艺术表演类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三声部以上的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在报名时附上合唱谱的电子版和一式五份纸质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需演唱三声部以上的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要求在16-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在报名时附上朗诵稿的电子版和一式五份纸质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参加对象
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数量
各单位按照附件4分配表要求报送数量。
(三)报送要求
1.艺术表演类节目。各县(区)报送的节目中必须有合唱节目和舞蹈节目。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2.艺术作品。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1幅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各县(区)报送的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作品中,摄影作品均不得超过30%。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按报送数量表(附件4)的数量,填写艺术表演节目报名表(附件5)和艺术作品报名表(附件6),于6月30日前将盖公章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及作品先行上交到市教育局基教科302室黄铎老师处,邮箱:hcjyjjjk@163.com,联系电话:2109737。艺术表演类光碟报送时间以8月20日为截止日期。各县(区)艺术表演节目必须由当地教育局汇总后上报。
(五) 其他
1.除了选送参加广西第六届中小学生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外,其余艺术作品原则上退还各单位。教育局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国内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我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展示。一县(区)一坊,每个县(区)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每个工作坊可报参展人数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一)报送办法
市级初选:各县(区)在本地区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学生工作坊上报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市级评选的工作坊统一以图片形式参选,同时填报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5)。
自治区展评:获选参加自治会现场展示的材料除上交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5)外,还须增加报送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光碟(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1G)。并于8月20日前申报材料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黄铎老师处,邮箱:hcjyjjjk@163.com,联系电话:2109737。
(二)自治区现场展示办法
参评的工作坊统一按自治区组委会规定展位和基础平台要求执行,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
附件3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市、一县(区)、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四)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六)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八)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九)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十)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于8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黄铎老师处,邮箱:hcjyjjjk@163.com,联系电话:2109737。报送优秀案例时须附加盖公章的《广西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8)。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四、评选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合格案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在市级评选基础上择优推选参加自治区举办的优秀案例现场报告会。
附件4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单位报送数量表
|
单位 |
节目数量(个) |
作品数量(件) |
工作坊 |
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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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 |
中学(含中职) |
小学 |
中学(含中职) |
|||
|
金城江区 |
3 |
2 |
5 |
5 |
3 |
4 |
|
宜州区 |
2 |
2 |
6 |
6 |
1 |
3 |
|
罗城县 |
3 |
1 |
6 |
6 |
1 |
1 |
|
环江县 |
2 |
2 |
5 |
5 |
1 |
2 |
|
南丹县 |
2 |
1 |
5 |
5 |
1 |
3 |
|
天峨县 |
1 |
1 |
4 |
4 |
1 |
1 |
|
东兰县 |
2 |
2 |
5 |
5 |
1 |
2 |
|
巴马县 |
1 |
1 |
4 |
4 |
1 |
1 |
|
凤山县 |
2 |
2 |
4 |
4 |
1 |
2 |
|
都安县 |
3 |
2 |
6 |
6 |
1 |
2 |
|
大化县 |
3 |
2 |
6 |
6 |
1 |
2 |
|
市职教中心 |
0 |
1 |
0 |
2 |
1 |
1 |
|
市直中职学校 |
0 |
2 |
0 |
4 |
0 |
0 |
|
市直高中 |
各校需报送1-2个不同类别的节目。 |
各校需报送2件艺术作品。 |
不报送 |
以学校为单位,原则上各校报送1个案例。 |
||
附件5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节目类型 (如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等) |
|
|
节目名称 |
|
|
表演形式 (如合唱、合奏、群舞、小品等) |
|
|
表演单位 |
|
|
组别 (如小学甲组) |
|
|
表演人数 |
|
|
指挥者姓名 (合唱或合奏节目填此栏) |
|
|
是否属于原创节目 (即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节目) |
|
|
节目时长 (……分……秒) |
|
|
指导教师姓名 (按节目类型所规定的名额报送) |
|
|
本节目主要负责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
附件6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姓名 |
作者所在学校 |
作品形式 |
组别 |
指导 教师 姓名 |
尺寸 大小 |
注:1.作品形式指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书法、篆刻、摄影等。
2.组别指小学甲组/乙组,中学甲组/乙组等,
3.一件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人。
附件7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
参展县(市、区)名称(限1县) |
|
|
展示项目(限1项) |
|
|
参加学校(请填写全称) |
|
|
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3名) |
|
|
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
|
|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
|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电子邮箱:
附件8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盖章)
|
案例题目 |
|
|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
|
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
附件9
艺术作品标签
学校名称
|
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作品形式 |
创作时间 |
|
作品尺寸 |
(长×宽×高) |
||
|
作者联系电话 |
指导教师 |
||
|
组别 |
|||
|
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 |
|||
附件10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
报送单位(盖章)
|
案例题目 |
类别 |
内容 (参考附件3的十个内容选其一进行填写) |
作者单位 |
作者 姓名 |
作者 职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甲 |
乙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1
河池市第六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联系名册
报送单位(盖章)
|
县(市、区)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QQ号码 |
备注 |
注:请在备注栏填写“负责人”或“联系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