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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8年河池市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05/24 1.1w 阅读 384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河池市教育局制定了《2018年河池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河池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河池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河安委〔2018〕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河池市委员会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全市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安全主题文娱活动等形式,并根据广大师生接收信息和知识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强化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要求参加,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辖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及志愿者的作用,在学校(幼儿园)内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类安全科普、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知识,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安全政策法规及学校(幼儿园)安全规章制度、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三)组织参加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要求,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各地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参加“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活动,充分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并利用官方和校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即时发布学校(幼儿园)安全信息,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近期组织开展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包括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建立和完善排查整改台账,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主管和上级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幼儿园)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本校(园)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活动要有针对性和科学性,要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结合“平安校园”活动,重点剖析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汛期防灾、拥挤踩踏、学生欺凌、校园暴力、传染病防控、毒品和艾滋病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电信诈骗、网络沉迷、心理健康等校园安全卫生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保障活动经费,确保相关活动顺利开展,推动安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正常开展,河池市教育局成立 2018年河池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河池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位副局长和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滕林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管理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本单位和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责任部门,狠抓落实。

(三)围绕主题,求真务实。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教育系统活动开展成果。

(四)认真总结,典型引路。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做好总结,并上报主管部门。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2018年5月30日和7月1日前,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河池市教育局安全办。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要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各地安委会和河池市教育局,以便适时推荐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展示推广,交流借鉴。河池市安委会已将报送信息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要于每周五前将本地本学校(幼儿园)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河池市教育局安全办,以便汇总报河池市活动组委会。

河池市教育局安全办联系人:滕  林,联系电话: 2109693;邮箱:hecjyjaqb@163.com。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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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