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桂教扶贫〔2018〕4号)、《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发〔2018〕3号)和市纪委、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四个意识”,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河池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履行教育扶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情况。
(三)制定教育扶贫工作措施,实现精准扶贫情况。
(四)管理使用教育涉农资金,监管教育扶贫项目建设情况。
(五)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六)从严考核监督,开展巡查活动,发现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督查对象和时间
督查对象为各县(区)教育局及所辖学校(幼儿园),市直学校(幼儿园)。督查时间为4月24日至28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商县(区)教育局确定。
三、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区)教育局情况汇报,座谈时主要听问题和意见。
(二)查询对比数据。查看各县(区)和学校关于教育扶贫信息的数据库,抽取部分数据进行对比核查。
(三)查阅台账资料。随机查阅教育涉农资金项目安排等台账资料,与全市掌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四)实地调查。随机抽取教育扶贫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五)走访有适龄教育子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询问相关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各督查组(见附件)进行实地督查过程和督查结果要形成书面督查材料,主要反映督查的基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查材料须于5月3日前报送到局办。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生活纪律。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韦冠宜,2109657,18677819727。
附件:督查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督查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宜州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组 长:张 毅 市教育局局长
组 员:韦冠宜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8677819727)
山 洁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第二组:巴马瑶族自治县 、东兰县 、凤山县
组 长:韦立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蓝 桂 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
唐孟环 市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3737974727)
第三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城江区
组 长:韦联克 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滕 林 市学生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文杰 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8977888160)
第四组:天峨县、南丹县
组 长:文德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卢增劲 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韦文昌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干部
(兼联络员,电话:18777816687)
第五组:都安瑶族自治区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组 长:张法林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市教育工会主席
组 员:韦成规 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海 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兼联络员,电话:18978271248)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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