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保障春季学期开学及全国两会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把学校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安全工作要求,逐级逐条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要开展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影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突出问题,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严防各类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要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特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把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与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将安全教育活动放在学校开学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月(周)活动,通过开学典礼、国旗下的讲话、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学校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踩踏、防震、防溺水、防校内外暴力侵害、防传染病、预防艾滋病、预防毒品、反盗窃、防校园欺凌以及心理健康和法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教育氛围。要根据当前学校安全形势,切合实际地认真制定和完善年度(学期)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各项安全教育的教师和课程安排,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为学生系统地普及各项安全知识。要结合实际,按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制定演练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防震、消防等各类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处置能力。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基本常识,更好地指导学生学会预防事故、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要利用给家长一封信、微信、QQ及短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和警示,提醒家长履行学生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责任。
三、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要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强化开学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以及校园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滑坡、危岩(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对按规定不能使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和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整治,不能及时整治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强化学校用水、用火、用电设施设备以及锅炉等学校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其性能稳定、正常使用。检查学校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化学实验物品的安全状况,落实各种危化品安全使用管理措施。检查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卫生措施的落实情况,完善学校食堂各项卫生设施。检查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情况,损坏的及时维修,无维修使用价值的要坚决予以拆除或更新等。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详实记录学校各种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对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
四、严格管理,落实校园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认真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措施,按标准切实做好安保人员的配备、安保器械和消防器材的添置维修、警务室或报警点的设立、监控设备安装维护等相关学校安全基础工作。要与公安部门配合,结合实际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的一键式报警装置。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逻和夜查力度,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校园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集体活动场所无管理人员的现象。在学生上下学、集体活动及上下课期间,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楼道转角等事故易发点,进行疏导、管理和保护工作。切实抓好学校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落实专室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制度。男女学生宿舍实行分离,配有相应的宿舍管理员,严格执行宿管人员24小时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以及学生就寝点名查铺及请销假制度。深入排查校园内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联合辖区派出所、法治副校长在开学后开展管制刀具等危险性物品的大排查、大清缴工作,尤其是宿制学校,必须排查到每个教室、每个宿舍、每个学生,防止引发突发性安全事件。
(二)认真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针对春季开学后气温逐渐回暖,学生接近各种水域玩耍和下水游泳、摸鱼捞虾等活动逐渐增多,容易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实际,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提前布置,通过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离校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六决不”安全告诫与教育活动。严格学生请假和出入管理制度,完善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通过短信、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切实履行承担学生校外监管职责。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屯(社区),切实建立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进行有效监管。
(三)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学校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街道上嬉闹玩耍,教育学生不要乘坐“三无”车辆(船只)上下学,要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不送孩子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共同维护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排查民办幼儿园提供车辆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特别各保有校车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校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所在学校校长、园长、驾驶员和随车教师责任,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要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其他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船只)以及新学年学生上下学乘车乘船情况的调查和摸排统计,摸清底数,并及时将情况上报交警、运管、海事等相关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要协调有关部门,在所有公路沿线学校门口或学生渡码头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保护设施。
(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教育学生在春游、野餐等外出活动时不得带火种上山,发生火灾时不得参与救火,应立即逃生并报警;二是要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标志清晰,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
(五)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学校要对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生活饮用水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都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实行大宗食材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坚持索证制度,从源头堵住有害食品和物资进入学校,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凉拌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教育学生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菌菇和不明瓜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做好学生用餐具的每餐消毒工作,坚持做好每餐留样工作。要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各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水质监测、消毒,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将管道内的水放净,排除管道内的杂质,确保用水安全。
(六)认真做好季节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传染病预防措施;二是切实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三是切实加强学校清洁卫生管理,做好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通风工作,做到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七)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一是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联系当地综治、公安、工商、卫生、文化、建设等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安全隐患点和存在的流动摊点、网吧、娱乐场所等进行集中整治,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对学校周边的治安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扬言报复社会及可能铤而走险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清理,登记造册建档,并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好防护措施,及时化解存在的隐患。
(八)强化校园欺凌与暴力伤害事件防范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校规校纪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伤害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避免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九)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育、学校网站论坛、微信微博QQ群等的管理和监控,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及时发现、引导、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和不良言论。加强对学校电脑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网站维护工作,预防学校网站被恶意攻击篡改,严防有害信息在校园网络传播。
五、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在敏感时期,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守,并保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苗头,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涉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稳定情况,教育局和学校领导要亲临一线,沉着指挥,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同时,进一步健全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涉及学校和学生的安全事故,不管发生的是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还是非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都按要求,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要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值班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而贻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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