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 号)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就各县(区)报送 2017 年度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包括本县(区)、美育教育基本情况、课程建设、教师配备、教育管理、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存在问题等情况,各县(区)还须在报告中反映本地区中小学实施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自评制度有关情况。
二、报送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认真梳理总结,组织专人撰写本市、本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报告要做到数据翔实准确、文字言简意赅、突出重点。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务必于 2018 年 1 月 18日前将书面报告材料报我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黄 铎,电话:2109737,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441号302室;电子邮箱:hcjyjjjk@163.com。
河池市教育局
2018年 1月 15 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河池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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