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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关于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2022/10/07 2.9k 阅读 378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评选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民函〔2022〕699号)要求,经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推荐,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河池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等4个集体申报“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韦棉英等8名同志申报“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对以上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0月12日前邮寄或直送河池市纪委监委驻河池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D区321室,邮政编码:5463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8-2320188。

具体名单如下:

一、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河池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河池市宜州区民政局

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社会救助中心

4.东兰县民政局

二、广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韦棉英(女) 河池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2.覃春万 (女)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

3.黄大毅    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人民政府民政负责人

4.黄    燕 (女)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

5.黄卫红(女)天峨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6.黄  毅    南丹县社会救助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管理岗九级

7.王日波(瑶族)河池市宜州区北牙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8.罗植凌  南丹县罗富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

河池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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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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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