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 通 知

2021/09/07 1.5k 阅读 473 点赞

河民函〔2021〕130号

河池市民政局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

通  知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桂民函〔2021〕1158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摸排和监管工作。请各县(区)民政局于 9 月 13 日前填写《已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情况统计表》(附件 2),12 月 17 日前填写《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情况表(截至 2021 年底)》(民办函〔2021〕55 号附件),并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和社会工作科。联系人:韦昌护,电话:0778-2116788;邮箱:hc2116788@163.com。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桂民函〔2021〕1158 号)

河池市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印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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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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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