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河池市民政局根据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池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河池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河池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河政发〔2021〕12号) | 决策启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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