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函〔2020〕10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市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全封闭管理措施。杜绝养老服务机构与外界一切人员接触,通过电话、微信、院外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家属,倡导家属减少不必要的探访。如无特殊情况,入住老年人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已回家的老年人或工作人员,离开养老服务机构后去过医院的,暂不要求返回,在家自我隔离观察七天后再返回;对于自述体温超过37.2度,有精神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胸闷、四肢腰背酸痛等症状者,在家观察七天后再返回。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进出人员管理。各县(区)民政局要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接待专班,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进出人员的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等工作;接待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机构其他人员的接触。
三、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内部人员管理。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辖区内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全体老年人的宣传引导,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传播途径、防护措施等,杜绝护理人员随意串门现象,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养老服务机构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加强对机构内部人员感冒、咳嗽、发烧等症状的监测。对发现有类似症状的老年人,若处于合住应及时转移到隔离区域实施观察和治疗。对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禁止带病上岗;住在集体宿舍的员工,养老服务机构应有明确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传染给其他员工。
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毒通风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要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定人、定点、定时消毒制度。明确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内部消毒工作,重点加大对门把手、电梯扶手、电梯按键、公用电话按键、公共通道、卫生间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消毒工作。要咨询专业人员严格按规范配制消毒液,避免消毒液浓度过高或过低,要专人负责消毒,专门做好消毒液等的保管。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在做好保暖工作同时,要定时保持公共空间和居室空气流通更新,勤晒衣被。
五、建立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民政局要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报告本机构检查发现的曾经到过疫区尤其是武汉的人员情况、与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的人员情况、有发烧人员情况。各县(区)民政局要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严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各项工作。
以上工作要求,请各县(区)民政局及时转发给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让所有老年人、工作人员及老年人家属广泛知晓,全员参与,积极配合,确保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和安全。
联系人:韦俊田;联系电话:18077825513。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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