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民审函〔2019〕42号 关于同意河池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2019/12/26 1.3w 阅读 460 点赞

河民审函〔2019〕42号

河池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宋晓林”变更为“黄怀”;住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城西60米大道西城时代路口明建实业办公楼五楼”变更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同德路一巷2号(三楼)”。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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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