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民审函〔2019〕22号 关于同意河池市医学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及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批复

2019/10/24 1.3w 阅读 452 点赞

河民审函〔2019〕22号

河池市医学会:

你会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及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会法定代表人由“谭俊扬”变更为“韦怀玉”;住所由“河池市新建路60号”变更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84号”;业务主管单位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变更为“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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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