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河民发〔2019〕17号)

2019/07/21 1.5w 阅读 93 点赞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桂民发〔2019〕34号)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8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