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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池 市 民 政 局
复人大代表函〔2019〕1号
关于河池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59号建议的答 复
韦科宁代表:
你在河池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关爱力度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问题
为加强社会救助力度,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于2014年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特困人员供养是其中救助内容之一。特困人员分为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即为原来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即为农村五保对象。
《社会救助办法》对特困人员的供养内容、供养标准、供养措施都做了具体规定。为确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到位,2016年国家、自治区层面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
发〔2016〕79号)等政策性文件,我市也于2017年12月印发《河池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河政发〔2017〕 47号)。一直以来,我市各县(区)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按不低于本县(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费。对部分丧失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分别按不低于本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30%和60%发放半护理和全护理费,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没有护理费。目前,我市各县(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50元和358元,最低工资为每人每月1300元(金城江区1400元)。照这样计算,我市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得到的供养费不低于845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每月得到的供养费不低于465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每人每月得到的护理费不低于39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对象每人每月得到的护理费不低于780元。比照我市目前的生活水平,以上救助标准已完全能够保障现阶段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特困人员供养方式分为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由特困人员自由选择。集中供养的供养费和护理费由供养机构统一管理,分散供养的供养费和护理费由本人自行保管。根据实际情况,在家分散供养有困难的特困人员可动员其入住供养机构集中供养。
- 关于加强城乡义工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志愿者关爱关心老年人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挥下,我市各职能部门发挥优势作用,拉动多重力量参与特困人员关爱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市民政局与市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不定期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组织、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关爱特困人员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如不断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利用节假日进社区、入村屯宣传特困人员救助政策,普及健康知识,帮助特困人员解决生活困难。
(二)建立党员服务机制。
不断健全党组织服务基层机制,有序推进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中心户等服务载体建设,引导农村党员认真参与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认领服务岗位,自觉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老人的关爱力度。深化农村党员“积分化”管理,把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生活质量作为为民服务事项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化管理重要内容,推动农村党员积极为五保老人办好事、办实事,经常走访五保老人倾听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五保老人的愿望和要求,主动为五保老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农村五保老人“有人帮、有人扶、有人照料”。
(三)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机制。
一是通过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与农村志愿服务相结合、公益事业与农村志愿服务相结合等方式,为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积极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志愿者利益保障机制,如个人成长、安全和福利等,包括为志愿者提供保险、误餐费、交通费等开支与基本的福利保障。二是通过建立受益者志愿服务补偿机制,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农村志愿服务事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多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广大干部群众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三是健全志愿服务网络,以市(县)直部门和单位为骨架,乡镇、村(社区)为辅助,围绕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教育、爱心学堂、社会实践、成长关怀、助弱维权等方面组建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实现志愿服务地域、服务领域的全覆盖。四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了解群众对服务的需求状况,及时掌握群众的情况、群众的建议,要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精心组织开展活动、注重品牌塑造,让志愿服务在扶助困难群体、发展农业生产、促进邻里互助、倡导文明风尚。五是整合各类志愿者人才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组建团队、发现需求、规范服务、拓展项目、培训策划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志愿服务水平提升,拓展志愿服务范围,增强服务效果。
(四)群团组织发挥作用。
1.市总工会将鼓励、支持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成立志愿者、义工队伍,号召广大会员、职工为农村五保老人给予关爱、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共青团河池市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能,将结合实际开展关爱老人系列志愿服务工作。如利用节假日组织志愿者进社区、村屯开展农村政策宣传、农业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健康知识普及、帮助孤寡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全社会关爱关心老人的良好氛围。3.市妇女联合会将加大对农村特困人员的关爱力度,发挥妇联群团工作优势,主动为特困人员开展各项服务工作。一是利用每年“敬老月”开展敬老服务活动,深入农村慰问特困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二是在开展维权宣传活动中要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
经行文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特困人员关爱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不断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提高关爱服务特困人员的参与度,让特困人员得到实实在的救助和关怀。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 6月21日
经办人:韦棉英
联系电话:0778—210807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河池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 督查室,宜州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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