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关于取消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河民发〔2019〕19号)

2019/06/09 4.2k 阅读 183 点赞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取消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24号)和《河池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河审改办发〔2019〕6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及时对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删除。要认真做好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1.《河池市民政局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河池市民政系统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24号)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6月5日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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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