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
通 告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长效机制,为合法社会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今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广西”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集中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为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现象,欢迎社会各界向河池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78-2116788,邮箱:hc2116788@163.com。经调查属实,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河池市民政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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