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函〔2018〕149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河池爱心助梦公益服务中心
注销登记的批复
河池爱心助梦公益服务中心:
你中心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中心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51200MJN693637C)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请在批复下达之日起15日内将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送缴河池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二、请你中心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河池爱心助梦公益服务中心”名义进行活动。
河池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