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发〔2018〕28号
河池市民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军分区
政治工作处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办法》的
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武装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办法〉的通知》(桂民规〔201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办法(桂民规〔2018〕2号)
河池市民政局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财政局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18年7月1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