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函〔2018〕79号
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河池市旗袍协会成立登记的
批 复
河池市旗袍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河池市旗袍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河池市旗袍协会成立登记。
河池市旗袍协会成立后,要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登记章程进行日常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河池市民政局管理。每年3—5月份按时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河池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