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兴办帮扶车间
根据《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结合巴马县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通知》(巴政办便函〔2019〕105号),制定了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相关扶持政策,细化了工作措施,鼓励各类企业建设就业帮扶车间。经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按照“谁创建、谁主管、谁受益”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引进社会力量等方式,引导扶持创建各类帮扶车间,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强化管理确保帮扶车间有序运行
严把帮扶车间认定关口,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和各乡镇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帮扶车间,在政府网站公示后授予就业帮扶车间铜牌标识,并督促帮扶车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我县就业帮扶车间20家(含培育),吸纳就业1216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287人,劳动力人均增收1000元/月。
加强宣传激发帮扶车间内生动力
该县每次举办招聘会活动,都首邀就业帮扶车间参加招聘会活动,并在现场协调为我县就业帮扶车间预留专门的招工位置,便于招贤纳士,从而破解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就业难题;同时对因带动脱贫人口不足5人而暂时不符合帮扶车间认定标准的,主动向其推荐符合相应岗位的脱贫户或督促其及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3个月内),确保全县就业帮扶车间开足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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