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计整改报告
河池市审计局:
市审计组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6月30日,对市本级88个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部分重点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形成了《审计整改函》(河审整改函〔2019〕45号),现就我单位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2018年度重点事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情况表》中第1点,报告中指出:“市就业局未按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河政办发〔2013〕45号)规定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入国投公司管理”。河池市就业局已于2019年8月20日将出租给金城江区蓓蕾幼儿园的河池市就业局技能训练大楼移交给河池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对《2018年度重点事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情况表》中第2点,报告中指出:“2018年度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1.28万元”。 情况说明:2018年度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预算项目为培训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经费,经济科目名称为培训费的指标列支培训会的就餐费1.28万元。财务系统中会计科目反映为“培训费”,未用其他科目列支为“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未超出年初预算范围。文件依据:《河池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池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行〔2014〕46号)文件中“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支出用途的规定。
三、对《2018年度重点事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情况表》中第3点,报告中指出:“2018年度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将培训费用于差旅费1.12万元”。 2018年度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使用预算项目为培训费、经济科目名称为培训费的指标列支培训会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1.12万元,财务系统中会计科目反映为“培训费”。 部分差旅补助在培训费中列支,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法按经济科目作精确预算,同时市财政当年未做预算调整,导致部分指标结余未清算、部分指标短缺不追加的情况。为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行,在电话请示财政局同意在基本公用支出中对经济科目调剂使用,支出费用均未超出年初预算范围。文件根据:《2018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30216培训费,即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的支出用途。
四、对《2018年度重点事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情况表》中第4点,报告中指出:“2018年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公开预算绩效信息”。我单位已按规定于2019年8月5日在河池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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