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18年12月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2018/12/13 7.1k 阅读 462 点赞

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今年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能明年1月按规定划转税务部门,在我局登记参保的各参保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进行12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申报,并及时缴清当月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有往月欠费的,应主动于12月20日前到我局基金征缴科办理清缴手续。

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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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