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履行为民职责、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干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该县根据各级民政部门相关政策,先后细化出台政策文件,做好工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制定并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动态数据库并实时更新数据,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落实各项救助措施。截至6月底,全县有农村低保户5542户21555人,城市低保户696户2806人,城乡特困人员1064人。今年上半年,该县发放城乡低保金3955.29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551.99万元(含特困人员护理补贴)。
持续提高民政服务能力。该县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每月进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巴马瑶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的通知》,扩大重度残疾人申领护理补贴范围,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补贴发放对象由一、二级残疾人延伸至三、四级,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目前,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9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95人,上半年共发放两项补贴350.94万元。扎实推进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关爱体系更加完善,有效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截至6月底,全县登记在册孤儿39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2人,发放孤儿保障金25.1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115.92万元。
落实急难社会救助政策。该县切实践行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线的根本宗旨,不断完善乡镇临时备用金制度,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一事一议”审批等方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增强救助效能。今年以来,县、乡两级共计为211人次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41.19万元。
深化“党建+”社会救助改革。该县结合“党建引领·为民爱民”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服务,擦亮先锋底色,让社会救助更有温度。该县民政局组建5支工作专队,对全县10个乡镇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将过去“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群众申请转变为主动发现。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广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等,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居民群众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排查、反馈或代办,减少困难群众来回跑的现象,提升群众满意度,救助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到位。
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该县重视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专题培训会,对乡镇业务骨干、选派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培训人次约300人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利用宣传栏、网站、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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