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强化河湖长制,扎实推进水域治理与保护,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积极推进“清四乱”工作常态化,截至11月20日,全市列入自查自纠“四乱”问题台账的问题16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63个。全力抓好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工作,截至11月15日,已按自治区的时序要求,完成2403个疑似问题遥感图斑核查和复核工作,完成率100%。此外,扎实抓好美丽幸福河湖和河长制标准化管理县建设,积极推进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我市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的“双总河长制”,同步全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立体化有机衔接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江河湖库河湖长制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河长治污”。截至10月底,市级河长巡河7次,县级河长巡河773次,乡级河长巡河2.67万次,村级河长巡河6.35万次,全面完成各级河长巡河任务。
强化措施保护河湖。加强日常巡查,有效遏制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县(区)水利局开展巡查300余次,巡查河道长度1918.1公里、水域面积307平方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3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6件。从严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检察院对全市范围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2件。积极调解重大涉稳问题,对涉及水利系统的自治区交办的1个和市级交办的4个重大涉稳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