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 ||||||||||
|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备注 |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
| 1 | 行政许可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
| 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擅自收购烟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承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6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7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8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9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超越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0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1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4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为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5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6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不按规定存放免税进口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7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没有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8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19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0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1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将烟草制品出售给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4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将必须出口的烟草制品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销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5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走私的烟草专卖品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6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储存烟草制品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7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伪造、转让、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准运证和供货发票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8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为假冒注册商标以及走私的烟草制品提供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场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29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将没收的违法烟草专卖品依法移交拍卖或者收购的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0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发生影响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1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超限量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4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5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进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6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7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8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五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39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电子烟产品未标注规定的专门标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0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将必须出口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销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1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窝藏或者违法收购、销售、携带、运输和邮寄走私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以营利为目的违法储存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为假冒注册商标以及走私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提供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4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擅自为扩大生产能力而进行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5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从无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处购进烟叶、复烤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以及烟草废弃物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6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按计划购销烟叶、复烤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7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产品零售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8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相关生产经营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49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未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0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处购进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1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为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为不具备从事电子烟产品经营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烟用烟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4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5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 |||||
| 56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 |||||
| 57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销售无标志外国电子烟产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8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出口不符合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电子烟产品 |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59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销售出口倒流的电子烟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附:《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60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61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62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63 | 行政处罚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 |||||
| 64 | 行政检查 |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 | 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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