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健康评价是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重要工作。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可为各级河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河流管理保护提供参考,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评价结果充分体现了河池市6年以来河流管护和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为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河长制“六大任务”的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根据《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河长办〔2023〕6号)要求,2023~2024年河池市对市领导担任河长的龙江河、刁江、盘阳河3条河流进行了健康评价工作,成果经征求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涉及河流所在县(区)政府意见,并通过了技术评估。现将这3条河流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河池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
河池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河池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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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河流名称 |
起止位置 |
河流长度(km) |
评价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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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江河 |
起:打狗河贵州与广西交界处 止:龙江河河池市与柳州市交界处 |
227.0 |
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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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刁江 |
起:南丹县车河镇转马屯 止:入红水河口(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八甫村) |
255.5 |
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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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盘阳河 |
起:天峨县河流源头 止: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那湾屯巴马河入河口 |
110.0 |
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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