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年度审核公告

2024/02/27 8.1k 阅读 424 点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桂财税〔2016〕52号)、《关于印发按比例安排残疾就业情况审核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残联教就字〔2017〕1号)和《关于完善残疾人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2015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年度审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3年度已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驻地在河池市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及驻河池上属用人单位。

二、受理条件

安排残疾人就业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本事项审核申请:1、残疾人职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2、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3、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

三、审核方式

(一)线上申报审核方式:系统数据核验。(全网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零跑腿)

申报(上传)材料:1、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服务协议;2、系统核验未通过的其他信息。

申报方式: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的法人账户,进入属地残联部门,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的在线办理。

审查标准: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上传图片材料应清晰可辨认,除医保、社保证明外,其他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内容与申请事项要求保持一致。

(二)线下申报审核方式:书面审查。(马上办、就近办)

申报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申报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政府部门核发);3、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4、残疾人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政府部门核发);5、残疾人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政府部门核发);6、残疾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政府部门核发);7、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服务协议;8、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方式:携带申报材料到就近残联相关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审查标准: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申报表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申报表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3、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内容与申请事项要求保持一致。

四、审核起止时间

2024年的审核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在办理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年度申报事宜,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河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