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中旬至2022年12月底,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整改问题和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巡察整改目标,坚持并不断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整改工作的强大力量。统筹抓好企业经济运行、国资监督国企改革、风险防控化解和党建引领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全面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成效要求方面
(一)不断完善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有效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制定《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指导监管企业建设企业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完善投融资管理制度。拟定《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融资及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暂行)》和《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融资担保负面清单(暂行)》。三是起草《市属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施方案》,推动市属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四是印发《河池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倒逼监管企业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五是成立河池市国资委联系服务县级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各县(区)对接联系,长期指导国资国企改革有关工作。六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定》等国资监管制度。
(二)强化监管方式方法,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一是突出质量效益导向。引导监管企业做好提质增效、管理提升、开源节流等工作,持续提高资本效率、劳动效率,实现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科学设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国有资产保值增率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中,倒逼监管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二是加强调研服务指导,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规范监管,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穿透性。按季度开展监管企业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检查,检查监管企业的项目建设、财务制度管理、资金使用、经营贸易等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全过程监督。2023年度已开展监管企业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检查2次。三是推动企业战略性重组。目前已完成建筑公司、青秀环保公司划转市国投集团。增加市国投集团建筑、环保市场化经营业务板块。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企业风险意识。一是做好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监测、调度,开好季度运行分析会议。2023年上半年共计报送市委市政府经济指标数据和汇总分析报告2次,同时抄送各县(区),及时为各县(区)及企业提供预警和指导。二是加强企业投融资管理。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融资管理制度。起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融资及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暂行)》等办法。严格审核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三是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完善内控体系和严格制度执行,规范企业投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开展外部和内部审计,强化对监管企业的监督。四是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全过程风险监督和防控。加强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投资风险的管理,加强项目决策、招投标、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落实防控措施。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一是召开了全市国资国企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廉政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二是细化政治监督方案,制定了跟进督查制度,定期到企业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廉政家访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大问题。四是开展政治督查和警示教育。通过按季度开展经营管理及党建工作检查,紧盯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和涉及资金、项目、人事等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2023年以来,开展常态化检查2次和警示教育活动2次。
(二)扎实开展破除“八弊”作风整治。一是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纠治“四风”,党委成员带好头、树标杆、作表率。二是突出抓好国资国企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经常性开展谈话提醒,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
(三)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对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加强跟进督查。落实每季度检查和不定期督查机制,深入各企业专项督导推进工作开展。三是丰富清廉国企建设载体。以“八个一”系列活动为抓手,在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加强纪律教育建设清廉国企”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认真学习财经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财经政策文件落实,完善修订《河池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加强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支持,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是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资金支付账册、材料全部进行清理核查,补齐领导支付审批手续和附件。四是完善会计人员离职手续,目前已与离职会计人员办完移交手续。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方面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国资委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决策过程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把民主集中制与依法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二是组织学习并遵循《党委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切实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工会议和举办意识形态工作1期,梳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并制定应对措施,指导企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动向。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提高预警预判处置能力。
(二)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一是制定国资系统《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五方面重点22项工作任务。召开国有企业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部署会暨2023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确保党建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落实责任强督导。深入落实“全员抓党建”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开展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倒逼各企业全面扎实整改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员约束,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觉悟。四是创新党建引领新模式,坚持一企一特色、一企一标识,对现有企业党建品牌开展情况进行核验。开展“优秀党建品牌”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共评选出6家优秀国有企业党建品牌创建先进党组织,推动企业党建深度融入企业投融资、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生产经营各方面各环节。
(三)聚焦强基固本,在提升队伍能力上攻坚发力
一是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举办国有企业人才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赴广西民族大学、浙江大学开展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活动2次,招聘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类人才共25名,充实国企人才储备能力。二是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选训调训及企业内部岗位培训,支持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线上培训。三是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会,对近年来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共表彰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0名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一步激发了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干事热情,助推国企高质量发展。
市国资委党委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整改工作仍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方案,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全面完成整改。同时着眼于标本兼治,推动形成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以整改成效推动国资事业发展、国资监管水平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8—2113363;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市行政中心B区225室;邮编:546300;电子邮箱:hcsgzw@hec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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