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担起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出台《法治河池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池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15年)》《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制度(试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开展
针对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专题会议指出问题及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实地督察河池市法治建设反馈意见,我市制定整改方案,并逐条整改销号。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468件,应诉率100%,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突出
(一)坚持高质量立法,健全河池高质量发展法治体系
强化立法全过程介入,积极推进精细化立法,完成《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审查,推动《河池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颁布实施,完成《河池市治理不文明行为若干规定(草案)》起草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行政许可事项共375项,推动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电力等重点行业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网上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全市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扎实推进河池市数据平台项目建设,全市全年共享政务数据资源库表658个,挂载数据资源1.67亿余条,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库表373个,开放公共数据1.2亿余条,汇集电子证照目录108类,共汇集证照347.33万余条;全市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9万余条。
(三)深化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合法性审查(审核)意见、法律意见2132件,参与法律事务工作会议1300余次。审查规范性文件并出具审核意见125份,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备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份。
(四)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规范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累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784 次,出动人数7112 人次,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完成笔录2537 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9件,处罚金额479.63万元。抓好交通领域行政执法,执法人员开展执法2.9万人次,执法车辆1.1万辆次,执法船舶42艘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42家次,检查车辆(船舶)2.88万辆(艘),约谈生产经营单位337家次,发现违法行为2604起。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执法人员开展执法15444人次,检查农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10419家(次),查处各类农资和农产品经营违法案件136起。加强文广体旅市场监管。全年检查文旅市场各类经营单位4053家次,开展网络巡查530家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1件。加强民生领域综合执法。开展涉老专项治理行动7次,立案查处案件47件,查办药品违法案件304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完成食品抽样检验7496批次。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共拆除复垦违法图斑360个,复垦耕地面积1433.71亩;完善用地手续耕地面积2660.65亩;收缴罚款10976.84万元,没收建筑物2.35万㎡,拆除建筑物6348.74㎡。
(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市人民调解案件15154件,调解成功15088件,调解成功率99.56%;全市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矛盾纠纷92件,调解成功92件,调解成功率100%。排查“三大纠纷”案件716起,调结691起,调结率96.5%。
(六)强化制约监督,大力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机关单位546个、执法人员5489人、职权信息26606项、监管事项42352项、检查事项2663项,录入行政处罚18691件、行政检查5995件,行政强制1016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本市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及规章2份,规范性文件63份,纳入行政决策事项38项;公开规范性文件63份,行政决策事项38项。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传统节日、特定活动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3场次,发放宣传物品2.3万份,出动法治宣传车57次,展示宣传标语1.1万条。承办全区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民族地区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宪法进乡村”暨河池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东兰建成广西首个红色法治文化公园,新增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平均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21名“法律明白人”。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4期,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八)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体系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行业行政执法改革。交通运输系统对照自治区权责清单,认领355 项行政权力,修改完善市本级及两个城区的“三定”方案。在全区率先成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执法,实现“局队合一”。二是深化法治建设领域体制改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复议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全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372件,同比增加17.36%;审结案件340件,纠错率43.82%,同比增加8.25%。完成河池仲裁委换届选举,收到仲裁案件申请299件,受理296件,审理结案128件。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2件。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司法行政系统引才留才难度大,行政执法单位公职律师的配备不够平衡;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聚焦社会稳定、人民安宁各项任务,主动服务“六新河池”建设,努力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贡献河池力量。
(一)多渠道引进法治专业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和竞争性选任的方式向社会招录所需的仲裁人员、公证人员,完善工资奖励机制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千方百计留住人才。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河池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
(三)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做到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树立执法队伍执法良好形象。
(四)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不断培育、挖掘、推广示范典型,为法治政府建设树立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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