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河池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河政办发〔2015〕58号)的规定,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谈等程序,拟聘任余凌云等10名同志为河池市人民政府第四批法律顾问,现将拟聘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3日—2月9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C区215室。
邮政编码:546300,联系电话:0778-3229896。
河池市司法局
2023年2月3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第四批法律顾问拟聘任
人选名单
余凌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田 旷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王锦意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
钟 锋 广西理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
李立景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胡余嘉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秦 元(女) 广西万益(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黄义钧 广西惠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罗挥得 广西罗挥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李 胜 广西道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