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全区通办的通知

2021/04/20 5.8k 阅读 183 点赞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全区通办的通知》(桂医保函〔202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全区通办的通知(桂医保函〔2021〕54号)



河池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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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