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宗委关于转发自治区民宗委《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 的通知

2021/03/19 1.7w 阅读 198 点赞

市大数据发展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管理办公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函》(桂数函〔2021〕3号)要求,自治区民宗委已制定本系统区、市、县三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通办事项目录清单。根据自治区民宗委意见现我委将清单转发给你局照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民宗委宗教科,联系人及电话:覃情,0778-2281361、18278837233。


附件: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政务服务全区通办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
业务条线 序号 全区通办事项目录 全区通办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八统一”) 全区通办事项操作流程 事项来源
主项
名称
子项名称 业务办理项名称 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申请材料列表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上限 通办方式 材料流转方式 发证方式 归档责任
宗教局 1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2.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5.必要的资金证明
6.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30工作日 11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2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2.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5.必要的资金证明
6.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30工作日 11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3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2.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情况说明
3.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职身份证明
4.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5.必要的资金证明
6.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30工作日 11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4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3.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4.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材料
5.建设资金说明
20工作日 4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5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申请书
2.验资报告和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章程草案、拟成立宗教团体所在地本宗教的情况说明、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拟成立的宗教团体组成人员的情况说明
20工作日 1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跨省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6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宗教团体变更前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20工作日 1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跨省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7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宗教团体注销前审批
自治区、市、县 行政许可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报告书
20工作日 1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跨省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8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县 行政许可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3.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
4.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5.规章制度文本
6. 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7. 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20工作日 10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9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审批
县 行政许可 1.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
20工作日 10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10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注销审批
县 行政许可 1.申请书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
20工作日 10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同城通办指导目录、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事项目录
宗教局 11 设立宗教院校审批 宗教院校设立审批
自治区 行政许可 1.宗教院校设立筹备申请表
2.办学章程及培养方案
3.符合培养条件的生源情况说明
4.必要的筹备设立资金证明,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
5.拟聘任教师、学校负责人和拟组建的管理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说明
6.已有校舍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说明,或拟新建校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0工作日 5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新增自选事项
宗教局 12 设立宗教院校审批 宗教院校变更审批
自治区 行政许可 1.宗教院校变更审批申请表
2.办学章程及培养方案
3.符合培养条件的生源情况说明
4.必要的筹备设立资金证明,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
5.拟聘任教师、学校负责人和拟组建的管理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说明
6.已有校舍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说明,或拟新建校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0工作日 5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新增自选事项
宗教局 13 设立宗教院校审批 宗教院校合并审批
自治区 行政许可 1.宗教院校合并审批申请表
2.已有校舍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说明,或拟新建校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0工作日 5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新增自选事项
宗教局 14 设立宗教院校审批 宗教院校分设审批
自治区 行政许可 1.宗教院校分设审批申请表
2.办学章程及培养方案,宗教院校分设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拟聘任教师、学校负责人和拟组建的管理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说明、已有校舍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说明,或拟新建校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必要的筹备设立资金证明,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
30工作日 5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新增自选事项
宗教局 15 设立宗教院校审批 宗教院校终止审批
自治区 行政许可 1.宗教院校终止审批申请表
2.终止方案、决策机构会议通过终止办学的报告和会议记录
30工作日 5工作日 异地收件、属地办理 邮寄材料 属地发证 属地归档 新增自选事项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