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宗局:
根据《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印发<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宗发〔2020〕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学习宗教工作基本知识,提高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研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巩固和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为建设美丽新河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训对象和人数
全市行政村统战工作、宗教工作联络员进行全员轮训,其中示范班培训任务255名。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根据农村宗教工作实际,结合基层宗教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以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和宗教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重点,开展宗教基础知识、宗教工作政策等方面内容的学习、交流、研讨。主要内容包括:党性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事务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办法》精神解读、宗教治理实践经验做法、宗教工作基本知识等。
四、培训工作统筹和协调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由市委组织部、市民宗委牵头,县(区)委组织部、县(区)民宗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专项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培训总体时间从4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
六、其他事项
(一)选派要求:本次培训对象来自基层和农村,各县(区)在选派工作中要注意与组织部门进行协调,结合实际,提高学员参训积极性,积极动员,做好思想工作,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任务及经费分配情况。本年度各县(区)民宗局对本辖区行政村统战工作、宗教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不得少于1个班50人次。鉴于宜州、罗城、环江、都安、大化5个县(区)宗教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将全市255名示范培训任务及培训经费分配到以上5个县(区)(具体分配见附件)。请相关县(区)注意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培训经费预算,明确培训项目,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请以上5个县(区)民宗局于2021年3月底前将本局财务账号发送到市民宗委宗教科,以便拨付经费。其余县(区)的办班经费请与组织部门协调从本级干部培训经费中解决。
(三)材料报送。自治区民宗委已将今年的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请各县(区)民宗局制定专项培训方案于3月30日前上报我委,12月20日前将绩效考评材料(包括:方案、办班通知、学员报到签到花名册、课程及内容、相关照片)上报我委。联系人:蒙应忠 电话:2281361
邮箱:hcmzwzjk@2281361
附件:1.2021年河池市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2.2021年度县(区)承担自治区农村宗教治理专项培训绩效目标表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