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河政办发〔2015〕58号,经推荐、面谈等程序,拟聘任余凌云等10名人员为河池市人民政府第三批法律顾问。现将拟聘任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7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思源路3号河池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
邮政编码:547400
联系电话:0778-2297730
附件:河池市人民政府第三批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名单
河池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20年12月11日
河池市人民政府第三批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名单
余凌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雷明光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田 旷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李来斌 广东盈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姚建军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王锦意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
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 洁(女)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钟 锋广西华志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
韦振规广西永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覃吉盘广西河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河池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