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
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向政务服务窗口授权的通知

2019/10/09 2.7k 阅读 115 点赞

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政务服务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本委以下12项审批事项全部授权给社会事务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行政许可(6项)

1.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

2.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审批

3.宗教活动场所异地重建审批

4.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5.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6.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二、行政确认(1项)

1.公民民族成分变更批准

三、其他行政权力(3项)

1.设区的市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2.宗教教职人员跨县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3.宗教教职人员跨县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

4.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变更为寺观教堂审核上报

四、公共服务(1项)

1.设区的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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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