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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节能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考评自评报告

2019/08/31 1.7w 阅读 152 点赞

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R

评价方式: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单位评价组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 8 月 26 日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夏怀新

联系电话

07782307377

地     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

邮编

5470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自治区财政

自治区财政

市县财政

10

市县财政

10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0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按经济科目)

委托业务费

4

4

印刷费

2

2

培训费

1

1

会议费

3

3

支出合计

10

10

预  期(或调整后)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一系列节能措施,有效节约了公共机构行政成本,降低了能耗。

达到预期

综合得分

自评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罗继清

局长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韦臻

副局长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夏怀新

节能科科长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牙晓晨

节能科科员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黄毅

节能科科员

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以及加减分规定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14号)文件,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要求设区市本级落实经费10万元以上,用于确保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2.项目实施情况

公共节能专项经费纳入市本级2018部门预算(河财预〔2017〕5号)并拨付到位,用于我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工作开展。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公共节能专项资金2018年市财政预算10万元,当年实际安排1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到位率100%,当年实际支出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公共节能专项资金安排10万元全部用于节能专项调节资金,其中4万元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技改项目,具体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绿色照明改造;3万元用于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会审、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培训会、能耗数据统计培训会、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公共机构节能有关会议培训宣传活动;2万元用于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1万用于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一系列节能措施,有效节约了公共机构行政成本,降低了能耗。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7月10日,成立公共节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罗继清

副组长:韦臻

成  员:夏怀新、牙晓晨、黄毅

办公室设在我局节能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9年7月17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工程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资金10万元全部为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安排,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资金用于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培训会议、节能宣传活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确保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产出

完成年初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目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对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可持续发展: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促进了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了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

3、社会公众满意度:满意。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A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详见评分表)。

2018年度河池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审核评分表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分值

三级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佐证材料

自评组织情况

自评过程

20

是否开展自评

10

有项目自评报告等材料,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见绩效自评报告

是否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10

按时间要求递交绩效自评报告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按时间要求递交绩效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情况

自评报告完整性

20

绩效评价报告形式是否完整

10

绩效评价报告含基础数据表、评价指标,并提交了必要的佐证材料的得10分

10

见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审核评分表

绩效评价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10

报告对专项资金政策情况、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绩效情况进行分析的得10分

10

见绩效自评

报告 

绩效评价指标是否细化

5

绩效评价指标细化到三级的得5分;细化到二级的得3分;无细化不得分

5

见自评审核评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结构是否合理

5

绩效评价指标含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得5分

5

见自评审核评分表 

自评报告情况

自评报告客观性

60

绩效评价报告反映问题是否全面

20

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详实全面的得20分,其他酌情计分

20

 见绩效自评报告

是否针对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20

针对评价发现问题提出包含有关政策在内的可行性建议的得20分,其他酌情计分,只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建议的不得分

20

 见绩效自评 报告

资金下达及时性佐证

10

绩效评价报告反映资金下达情况与佐证材料一致,且下达及时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见绩效自评报告

资金使用有效性佐证

10

绩效评价报告反映资金效益情况与佐证材料一致,且效益明显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见绩效自评   报告

合计

100

100

100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确保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1.节能技改项目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大部分项目单位自身筹集的资金有限,导致节能改造项目比较单一,节能技改的力度和规模不大,技改项目难以整体规划,因此难以达到有效降低能耗的目标。
   2。节能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从目前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不适应节能工作的发展需要,有待进一步完善。
   3。节能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在节能管理、节能改造、节能应用等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节约没有奖励,超耗没有处罚,难以调动节能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由于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支撑体系,造成先进实用的节能技术在机关推广应用缓慢。
  (三)意见或建议

1.进一步加大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2018年我市投入项目资金10万元,由于资金的缺口许多项目无法开展,故需要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
    2.加强项目整体规划。避免项目单一,改造不完全、不到位等现象,有利于技改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进一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要积极探索财政激励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效降低投入成本,提高节能效益。
    4.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监督,督促检查,切实推进市级和各县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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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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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